Thursday, March 26, 2009

寵物


我常常都提醒身邊想養寵物嘅朋友, 由你帶佢番屋企嗰刻, 請你預備這個係最少十年嘅責任. 你帶得佢番屋企養, 佢就係你家庭嘅一員. 你會唔會唔要你屋企人? 唔好為自己擺出十萬九千個觀面堂皇嘅藉口點解你唔可以再養佢, 你屋企嘅寵物其實對你無咩要求, 要嘅只係你一點點嘅時間, 一點點嘅關心, 要求就係咁多...被拋棄嘅寵物其實都會傷心同失落, 唔好以為揾到個新主人俾佢就無事, 被拋棄嘅烙印永遠都會留喺佢哋嘅心裡頭...


我老板年尾會調任到西班牙, 佢好似唔想帶埋佢隻狗wall-e走, 我希望佢最後會改變佢個決定. 你睇,wall-e佢幾得意,佢得七個月大ja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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